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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本
时间:2022-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八、政府采购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起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资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6.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内设五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政治处(内设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注:1、单位基本性质分为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四类。

2、经费形式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30.2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1.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865.6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61.1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3.5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45.0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930.29

本年支出合计

58

1,007.0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76.78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1,007.07

总计

62

1,007.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30.29

930.2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

6.69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

6.69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69

6.6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93.86

793.86






20404

检察

787.36

787.36






2040401

行政运行

722.62

722.6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4.74

64.74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50

6.5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50

6.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16

61.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16

61.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52

19.5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36

32.3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8

9.2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3

2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3

23.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3.53

23.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5

45.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5

45.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5.05

45.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07.07

866.28

140.7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69

6.69

5.00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0


5.00




2013105

专项业务

5.00


5.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

6.69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69

6.6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65.65

729.86

135.78




20404

检察

859.15

723.36

135.78




2040401

行政运行

723.36

723.3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5.78


135.78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50

6.5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50

6.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16

61.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16

61.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52

19.5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36

32.3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8

9.2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3

2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3

23.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3.53

23.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5

45.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5

45.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5.05

45.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30.2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11.69

11.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865.65

865.65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61.16

61.1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3.53

23.5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45.05

45.0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930.29

本年支出合计

59

1,007.07

1,007.0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76.7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76.78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007.07

总计

64

1,007.07

1,007.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007.07

866.28

140.7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69

6.69

5.00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0


5.00

2013105

专项业务

5.00


5.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

6.69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69

6.6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65.65

729.86

135.78

20404

检察

859.15

723.36

135.78

2040401

行政运行

723.36

723.3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5.78


135.78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50

6.5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50

6.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16

61.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16

61.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9.52

19.5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36

32.3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8

9.2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53

2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53

23.5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3.53

23.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5

45.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5

45.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5.05

45.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34.7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3.7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40.27

30201

办公费

59.2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58.93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25.33

30203

咨询费

0.50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36

30206

电费

18.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28

30207

邮电费

0.22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3.53

30208

取暖费

12.00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1

差旅费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45.05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25.00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0.1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08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7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62.75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9.29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1.84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6.50

30226

劳务费

112.39

399

其他支出

6.69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6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69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1.6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3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605.82

公用经费合计

260.46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1.00


41.00


41.00


20.30


20.30


20.3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部门(或单位)本年度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007.0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出减少121.24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项目减少,项目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0.29万元,占1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如图所示:

图1:收入构成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0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8万元,占86.0%;项目支出140.78万元,占1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如图所示:

图2: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性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20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30.29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95.37万元,降低17.4%,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项目减少,项目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007.07万元,减少44.46万元,降低4.2%,主要是与去年相比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30.29万元,比上年减少195.37万元;主要是与去年相比项目减少,项目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007.07万元,比上年减少44.46万元,降低4.2%,主要是与去年相比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

图3: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比年初预算减少371.5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1、本年已招录15名书记员,但新招录书记员由于工资发放具体标准为制定,所以工资一致未发放,2、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本年支出100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比年初预算减少294.8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1、本年已招录15名书记员,但新招录书记员由于工资发放具体标准为制定,所以工资一致未发放,2、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71.5%,比年初预算减少371.59万元,主要是1、本年已招录15名书记员,但新招录书记员由于工资发放具体标准为制定,所以工资一致未发放,2、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77.4%,比年初预算减少294.81万元,主要是1、本年已招录15名书记员,但新招录书记员由于工资发放具体标准为制定,所以工资一致未发放,2、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0.0%,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0%,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0.0%,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0%,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存在增减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9万元,占1.2%,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支出;公共安全类(类)支出865.65万元,占8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补贴、公用经费和项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1.16万元,占6.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住房保障(类)支出45.04万元,占 4.5%,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卫生健康(类)支出23.53万元,占2.3%,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按功能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0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49.5%,较预算减少20.7万元,降低50.5%,主要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15.48万元,降低43.3%,主要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预算的49.5%。较预算减少20.7万元,降低50.5%,主要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减少15.48万元,降低43.3%,主要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变化 ,主要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20.7万元,降低50.5%,主要是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减少15.48万元,降低43.3%,主要是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本年度共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4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

组织对“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1年各项目指标值均已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案件办结率达到了100.0%,案件办结率达到了100.0%,错案率降低到了5.0%以上,执法办案投诉率降低到了5.0%以下,群众满意度达到了85.0%,保障了我院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5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指标值均已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未发现问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或单位)本年度无相关支出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附件1











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


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是否为专项资金


实施(主管)单位

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
(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81

到位数

81

执行数

41

50.62%

其中:财政资金

81

其中:财政资金

81

其中:财政资金

41

其他


其他


其他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通过行使检察权,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通过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为维护新乐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已及时足额的拨付到检察机关,使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经费得到了保障,对各类案件及时受理,依法依归办理各类案件。

50.62%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
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
(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提高案件审结率

20

≥

100%


100%

完成

20

















质量指标

提高案件办结率

10

≥

100%


100%

完成

10

















时效指标

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转

10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转

完成

10

















成本指标

节约办案成本

10

≥

5%


100%

完成

10

















效益指标
(30)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执法办案行为投诉率

20

≤

5%


100%

完成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业务保障能力

10

≥

100%


100%

完成

10

















满意度指标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85%


100%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

100%


50.62%

未完成

5

自评总分

95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由于2021年我市财政停止支付时间较早,此项目票据开具的时间晚于支付截止时间,所以此项目在2021年支出未完成。

填报人:

刘珊






联系电话:

88583113














说明:1.预算项目自评总分由各单项指标的自评得分合计而成,满分为100分。
2.实际完成值,即填写某项指标截止预算年度末的完成情况;单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完成”或“未完成”。
3.结转下年的项目,资金执行数填0;财政收回、调减、细化或重复的项目,预算数填0。
4.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10分。如某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至其他指标,预算执行率指标权重占比固定为10%;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项指标权重占比之和为100%。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19.18万元,降低3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各项机关运行经费与去年决算相比有所下降。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比较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比较无变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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