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均为1,176.48万元。与2024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减少67.48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7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48万元,占1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7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77万元,占61.9%;项目支出448.71万元,占38.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24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均为1,176.4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67.48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7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7.48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17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7.48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7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7.48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176.48万元,比上年减少67.48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7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比年初预算减少138.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17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比年初预算减少138.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89.4%,比年初预算减少1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4%,比年初预算减少1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公共安全类(类)支出986.17万元,占83.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支出108.97万元,占9.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22.13万元,占1.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59.21万元,占5.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4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预算减少0.00万元,降低0.0%;较2024年度决算增加1.9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7.40万元,支出决算27.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预算减少0.00万元,降低0.0%;较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40万元:本单位2025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发生运行维护费支出27.4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00万元,降低0.0%;较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共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74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5.3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维护增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比上年增加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九、关于2025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8.71万元(决算金额)。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涉及资金4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无部门重点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组织自评的12个预算项目中,自评得分100分的6个,90分以上的6个,90分以下的0个,平均得分99.14分。 在今年单位决算公开中反映劳务派遣人员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单位运行电费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5.12万元,执行数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缴纳了机关大楼水电费,保障了办公大楼正常运转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现问题。
2.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97.4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4.37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74.03%。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各类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院党员政治能力、素质水平,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未发现问题。
3.文件资料印刷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执行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印刷普法宣传资料、工作资料等,提高了机关宣传力度,保障了机关运行。未发现问题。
4.业务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97.78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77.78%。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培训加强了干警党性修养、政法理论素养,提高了干警综合素质、队伍专业化水平。未发现问题。
5.北楼电梯更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31.95万元,执行数为3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更换了北楼电梯,保障了电梯正常运行。未发现问题。
6.劳务派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99.54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02.42万元,执行数为9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4%。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日常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未发现问题。
7.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99.67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02.42万元,执行数为9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4%。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及时支付了书记员工资,保障了单位日常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未发现问题。
8.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95.76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48.83万元,执行数为45.83万元,完成预算的93.86%。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满足了工作所需的经费,提高了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未发现问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单位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通过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打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附绩效自评表如下:
单位运行电费等:

党组织活动经费:

文件资料印刷费:

业务培训费:

北楼电梯更换项目:

劳务派遣经费:

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

业务保障经费: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无相应收支,故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六、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