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乐市委组织部
关于宋生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中共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市委决定:
宋生辉同志任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2017年3月23日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新乐市无繁路北侧 电话:0311-8858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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