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化旅馆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新乐市检察院未检团队联合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新乐市公安局对本辖区旅馆业78名负责人开展新乐市特种行业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强制报告业务培训会,让强制报告从纸面义务变成行业自觉,以司法之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

从“法定义务”到“主动担当”,从“怕惹麻烦”到“我要保护”,这场培训中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何垚结合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重点解读强制报告制度的适用主体、报告情形,明确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旅馆业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时的“必须报告”义务。
旅馆业从业人员既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守门人”,也是发现侵害线索的“前哨兵”,对未成年人异常入住、疑似遭受侵害等情况应当立即报警。从业人员们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及时报告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更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将从被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转向主动担当保护责任。
下一步,新乐市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系列普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