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正是关键时刻,我院第二检察部认真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市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将日常检察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抓紧抓好。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王玉录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在切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和办案人员安全保障基础上,把握好案件办理的必要性、时机和方式。二是关注重点领域线索排查,在疫情防控中精准发力。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摸排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经营等公益诉讼线索。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疫情防控工作一盘棋。加强与刑事检察、技术部门的配合,依托智慧检务,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线索发现渠道,对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要尽早介入、及时跟进、高效办理。

正在燃烧中
3月25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履职过程中发现,在新乐市马头铺镇西名村的“南水北调水渠-东名村北桥”南侧附近生活、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转运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随即进行进行调查核实和固定证据。
经初步调查,此地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该垃圾带现场散发出刺鼻气味,大面积的草木和垃圾正在燃烧,现场冒着浓烟,附近有居民房屋,如果不及时处理,不仅污染环境,可能会造成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垃圾带紧挨南水北调主水渠,属于水源保护范围。针对此情况,我部人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说明现场情况,有关部门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对燃烧的大火进行扑灭,避免更大的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我院针对相关部门对新乐市马头铺镇西名村的“南水北调水渠-东名村北桥”南侧附近生活、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转运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及时进行立案审查,报请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批。


我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迅速响应,及时制止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切实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