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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一纸检察建议由点及面刚性落实把好群众饮水设备安全关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纸检察建议,整治了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卫生安全隐患,把好了群众饮水设备安全关,让新乐市公益诉讼检察官感受到了满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成就感。

水是生命的源泉,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一种通过水处理设备当场制水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具有便捷、经济等特点,在市场上作为一种新型的售水方式迅速发展,并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当前,新乐市现制现售饮水机出现在辖区各大小区以及全市各村中,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然而,自动售水机质量是否过关?水质是否安全?维护是否达标?监管是否到位?一系列关系到群众舌尖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进入到新乐市检察院的监督视野。

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新乐市检察院把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部署开展辖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专项监督。在深入走访全市12个乡镇调查摸底后,发现辖区内部分村庄现场制售饮水设备存在无证经营、饮用水安全卫生无保障等严重饮水安全隐患问题。为把好群众饮水安全关,新乐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2020年9月4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新检2020年第22号《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职,整治辖区内部分村庄现场制售饮水机无证经营行为,健全和规范制售饮水机市场准入机制,形成常态化、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卫生。

由点及面全市整治,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接到检察建议后,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站在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高度,紧锣密鼓部署安排,积极采取系列措施,由点及面,扎实做好全市现场制售饮用水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健康安全。一是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检察建议交办的21台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经营单位开展调查处理,21台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经营单位全部于10月20日前整改完毕。二是对全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在册,于2020年9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活动专项治理的通知》,于9月16日召开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活动调度会,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的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办理《营业执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补办《营业执照》,对拒不办理的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立案调查。三是针对市内小区现场制售饮用水,于9月18日召开市域内物业公司告诫会,发放《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制售饮用水水源单位明白纸》,针对辖区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场制售饮用水,通过政府办公网下发《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管理的通知》,并明确告知物业公司和各乡镇村委会,作为集中式供水的产权单位和水源管理单位,在为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接通水源时,必须查验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水机检验报告和水机卫生批准文件等手续,从源头上严把辖区现场制售饮用水接口关。四是于10月29日,将摸底排查出的全市122台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抄送新乐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主管部门新乐市卫生健康局,请卫生健康局依法加强对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监管。

与此同时,新乐市检察院成立落实整改检查组,及时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监管机制畅通运行。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常态化排查活动,一经发现无照经营现场制售饮用水的情况,立即予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卫生健康局。

一纸建议,一剂良方,一片效果。检察建议在有效期内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回复,且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仅促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把严全市现制现售饮水设备安全关、提升群众满意度,还充分彰显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下一步,新乐市检察院将继续在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上下大力气,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辖区部分小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经营者违规按居民用水水价缴纳水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开展检察监督,以更优更严更实的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规范水资源管理,依法守护国有资产,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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羲皇圣里的“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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