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和羲·睿思】新时代·青年说——“睿思讲堂”第三十二讲
时间:2025-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规范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第三检察部主任副主任闫晓东聚焦刑法中的重要刑罚制度——剥夺政治权利,结合办案实际以及法律解析与青年干警交流分享。

讲堂上,闫晓东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通过办理的典型案例阐释了《刑法》第五十四条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本质、核心内容、适用范围、期限计算及执行机制,为规范执行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并就高质效办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剥夺政治权利并非剥夺罪犯的全部权利,而是精准指向‘政治性权利’,本质是通过限制犯罪人的政治参与资格,实现对其犯罪行为的惩戒与预防,同时维护国家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闫晓东条分缕析的讲解了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涵盖四项核心权利,比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六大政治自由”等,这些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和政治表达的资格,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警示潜在违法者及促进犯罪分子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讲堂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解内容丰富,实操性强,剥夺政治权利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更是对违法公民参与国家治理资格的限制,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自己的政治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刑罚执行依法规范开展,最大程度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中国检察听证网
羲皇圣里的“检察蓝”
羲皇圣里的“检察蓝”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新乐市无繁路北侧 电话:0311-8858126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